(1) 关税配额税率: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内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货物包括部分农产品(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棉花、食糖、羊毛以及毛条)及化肥。 (2) 暂定进口税率:暂定进口税率是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实行的一种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一般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进口关税税率的总体调整情况,对部分进口货物实行暂定税率,以更有效地发挥关税在提高国内竞争能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保障经济运行等方面的作用。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3) 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