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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

 

(一) 海关总署6月30日发布2020年第77号公告(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公告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7月1 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二)最惠国税率是最优惠的税率吗?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原则。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签订国际双边或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中一般都有相关规定。它要求条约或协定的各缔约方给予
条约或协定另一方以与任何第三方相同的公平待遇。为了对进口商品执行最惠国待遇,需制定最惠国税率。

(三)从哪些国家进口货物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虽然是根据最惠国待遇相互给予的关税优惠税率,但其并不一定是”最优惠”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