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代理公司

公共进出口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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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应尽可能督促贸易伙伴

 

1、唛头申报须规范∶唛头信息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完全一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无唛头,应录入”N/M”。
唛头上有特殊图案的,使用A4纸打印并在相应位置标注上证书号、申报与签证日期,加盖企业印章作为附件处理。

2、资料留档须规范∶ 出口企业应将原产地证书(Form E)副本建档留存并将相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这样一旦遇到后续核查就可以较好地配合海关开展调查。

3.此外,出口企业应尽可能督促贸易伙伴(外方进口商)充分了解进口方海关的法规,避免因为违反进口方的规定而无法享惠的情况。例如,印尼要求进口商在印尼海关接受其申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原产地证书(Form E)的正本,逾期则不予享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