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代理公司

公共进出口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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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瑞收到外汇货款后按照委托方的付款指令支付给供应商

 

1、委托方与外商签订外贸合同。
2、委托方与施瑞签订代理出口备忘录。
3、外商将外汇货款汇至施瑞帐户或者让国外开具信用证到施瑞指定的银行。
4、施瑞收到外汇货款后按照委托方的付款指令支付给供应商。
5、货物备好后,委托方给予施瑞相关的出口货物信息(包括产品毛净重体积,收货人等),施瑞按排订舱,取得进仓通知单后通知供应商送货。
6、准备出口所需单证,施瑞出口制单、出口订舱、出口商检(商检换单,法定商检货物)、出口报关、出口查验(随机检查非法定)。


7、货物出口后,施瑞进行提单审核,制作、审核装运单据,然后将国外清关所需要的装运单据提供给委托方,包括发票,箱单,提单等。
8、委托方审核整套单据,确认货款收悉后寄送提单给外方收货人。
10、预录完后,施瑞按照出口报关单的信息,将“开票资料”发送给委托方。
11、委托方或供应商按照“开票资料”的要求向施瑞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附上内贸合同用于退税。(内贸合同时间须比出口时间早一个月,合同编号为该票的施瑞的操作号)
12、施瑞审核增值税发票、核销、退税。